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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转发《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明确“双通道”管理药品名单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1-18 14:27     来源:唐山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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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医疗保障局(部门),直属各分局,市医保服务中心:

现将《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明确“双通道”管理药品名单的通知》(冀医保办函〔2025〕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河北省纳入“双通道”管理药品名单.pdf


 

唐山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9月30日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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