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唐山市长期护理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唐政办字〔2022〕158号)、《唐山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唐山市长期照护保险定点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唐医保字〔2022〕8号)精神,按照《关于开展2023年长期护理保险定点医养结合、养老机构遴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拟纳入长期护理保险定点医养结合机构、养老机构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10月20日至10月26日(共7天)。公示期间,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电话、邮件等形式向市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处反映。为便于核实,反馈情况请署实名,并附相关证明资料。
联系电话:0315-7820085
0315-2819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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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