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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市级财政支出项目绩效部门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24-09-23 17:35     来源:唐山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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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按照唐 山市财政局有关文件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市级财政支出项

目绩效部门自评工作,现将自评情况汇报如下。


一、绩效自评工作组织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全面评价预算项目经费对医疗保障事业发展发挥的积极作用。对项目预算执行情况开展绩效自评,并对照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及时对政策和项目资金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效益性以及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进行自评,对未完成的目标,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不断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

(二)绩效评价原则、指标体系

1.绩效评价原则:客观评价、实事求是。

2.评价依据:以取得成果为依据。

3.评价指标体系:共分为3个一级指标,8项二级指标,

60项三级指标。

4.评价方法及标准:根据完成工作任务和取得工作成绩

进行比较研究。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完善指标体系,整理取得成效。

2.组织实施:对投入、产出和效果进行全方位评价。

3.分析评价:按照评价标准逐条研判打分。

4.报告出具:据实反应项目支出绩效情况。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1.年度总体目标

为贯彻执行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有关医疗保障能力建设决策 部署,根据下达资金指标文件要求,设定年度总体目标为:提升 医保信息化水平,加强网络、信息安全、基础设施等方面建设, 进一步夯实技术基础,切实保障医保信息系统高效、安全运行, 提高数据采集质量和速度;加强打击欺诈骗保工作力度,切实保 障医保基金合理有效使用;加强推进支付方式改革;有效提升综 合监管、宣传引导、经办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等医疗保障服务能

力。

2.具体绩效指标

根据年度总体目标,对照专项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以医保 信息化、基金监管和支付方式改革、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工作为 重点,通过设定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社会效益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等具体绩效指标,考核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

提升综合效果。


三、 绩效目标设定及质量情况

按照唐山市财政局有关文件要求,我局及时组织开展本部门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评价小组通过检查项目 支出有关帐目,收集整理支出相关资料,合理分析相关材料,形 成绩效自评结论。我局项目从可持续发展角度而言,整体发挥的 社会效益明显,一 是提高了医保信息化水平; 二是推进建设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三是完善医疗保障制度;四是保障参保人员及时享受待遇;五是提高服务对象满意度,保障医疗保障事业健康发展。

全年医保工作亮点频出,多项工作走在全省前列,受到国家 局和省局以及市委的高度肯定。

(一)筑牢防线,医保基金监管工作成效显著。

1.我市基金监管工作受到国家医保局颜清辉副局长肯定。10月9日至10日国家医保局副局长颜清辉带队对我市医保基金监管工作开展现场调研。高度肯定我市医保工作站位高、措施实、有创新。11月27日,颜清辉副局长、顾荣司长在我局呈报的“创建智能监管新模式打造医保基金监管新格局”工作信息上做出批示,充分肯定我局智能监管工作经验。省医保局副局长李胜群肯定我市工作为全省医保系统争光添彩。

2.代表河北省接受国家医保基金飞行检查并受到国家医保局和省医保局肯定批示。我市代表河北省接受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中医药局联合组织的国家医保基金飞行检查,对我市3家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市本级经办机构开展现场检查,国家、省医保局我市国家飞检各项迎检准备、组织、配合等工作给予肯定。我局扎实推进“飞检”交办问题整改,11月22日,国家医保局颜清辉副局长在省医保局转报的《关于 2023 年国家医保基金飞行检查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上批示“请基金监管司阅研。河北省高度重视国家飞检整改落实工作,并举一反三,不断提升监管效能,请及时总结河北等地好的经验,督促各地按要求做好飞检后半篇文章”。

3.医保基金智能监管工作经验被国家医保局和省医保局推广。我局“聚力创新提升医保基金监管水平”工作经验被国家医保局《工作动态》采纳和省医保局《工作信息简报》,“智能审核+大数据筛查+床位监管”三大监管系统经验做法受到国家局和省局肯定推广。

4.我市获评国家医保反欺诈大数据监管应用试点城市。2023年8月8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印发《关于医保反欺诈大数据应用监管试点地区名单的通知》(医保办函〔2023〕58号),确定我市为“国家医保局反欺诈大数据应用监管试点”试点城市,试点时间为2年。目前,我局已完成反欺诈大数据应用监管分析工具招标工作,正在加快推进“两库”(知识库、规则库)建设。

5.我市医保费用智能审核监管工作在全省排名第一。今年以来,我市通过智能监管子系统审核疑点信息287718条,拒付违规费用2325.57万元,在全省排名第一,有效保障了我市基金安全。

(二)深化提升,改革工作稳妥推进。

今年,我局扎实稳步推进各项改革,取得显著效果。“推进医保制度改革,着力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经验做法被河北省政府办公厅《信息专报》采纳,经验做法在全省推广;

“创新惠唐保管理服务模式 增强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被市委改革办评选为唐山市“十大改革创新经验”案例。

6.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工作通过国家医保局中期评估。4月,国家医保局调研评估组对我市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工作进行调研评估,受到国家局专家评估组一致肯定,指出我市改革工作运行机制良好、改革措施操作性强、总量控制有力、价格调整理想、价格形成机制合理。12月20日至21日,我市作为全国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城市,在国家医疗保障局组织召开的2023年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培训会上做经验介绍。

7.DIP付费工作成效逐步显现。按照国家、省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我市自2021年7月份开始DIP实际付费,2022年实现了全市符合条件开展住院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DIP付费全覆盖,住院病种覆盖率达到98.2%,医保基金支出覆盖率达到 92%。今年,我市DIP付费相关工作的深入开展,初步显示出医疗机构运行机制改变,群众就医费用负担减轻、基金使用绩效提高等积极效果。一是患者自付比下降。2023年平均自负费用较2022年职工医保下降569元,下降比例为17.64%;二是次均住院费用下降。2023年较2022年患者平均住院费用下降974元,报销比提高2.45%;三是次均统筹费用下降。2023年整体次均统筹基金为5416元,较2022年下降355元。

8.持续开展口腔种植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专项治理。通过集中采购专用耗材、调控医疗服务价格,采取“医疗服务项目+专用耗材”分开计价的收费方式,单颗常规种植牙总费用将从原来的普遍万元以上降至5000元至7000元左右,平均降幅达到50%。

(三)优化政策,长护险和“惠唐保”惠及更多群众。

9.长护险实现全市覆盖。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解决全市失能人员长期护理难题,我市在全国率先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2019年10月起正式启动,2021年起实现全市覆盖。今年,结合我市长护险运行情况和群众需求,我局进一步调整优化长护险申请条件和保障范围,取消需在我市连续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两年才可申请长护险保障的限制条件;将重度失智人员纳入长护险保障范围。目前全市累计待遇享受总人数4.88万人,切实减轻了失能人员家庭负担。其中城乡居民待遇享受37095人,占比77.56%,充分体现了长护险在保障城乡居民权益、助力乡村振兴、实现共同富裕上的重大作用。9月,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对我市长护险工作开展现场调研,高度肯定我市长护险工作,指出唐山市长护险工作运行标准高、经办工作细、社会效益显著,经验做法值得提炼推广。11月份在宁波举行的中国保险学会2023年学术年会,我局做“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与实践创新”典型经验发言。

10.惠民保险提高医疗服务可及性。今年,我市惠民保险“惠唐保”参保76.53万人,目前已有14660人享受待遇,实际赔付3918.04 万元。我市惠民保险“惠唐保”方案在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人民日报健康时报组织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优秀案例圆桌评审会”和复旦大学长三角医疗保障研究中心主办的“2023普惠型商业医疗保险可持续发展研讨会”上,分别获得“患者为先专项优秀案例”、“惠民保卓越奖”。

(四)惠民利民,医保便民服务更加完善。

11.将院前救治费用纳入医保报销范畴。今年,我市将符合唐山市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政策和医保药品、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目录规定的支付范围的院前急救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进一步提升群众就医获得感。

12.经办服务效能不断提升。一是推行医保业务全域通办,实现了28项政务服务事项在全部经办服务网点全城通办。在路南区和路北区行政审批局增设了经办服务网点,将部分医保服务事项下沉到社区(村)医保工作点。二是进一步加强与银行等机构合作,将银行服务网络转化为医保代办网点,方便了群众办理医保业务,扩大群众受益面。三是5908000医保热线全年无休,24小时提供人工座席服务,20余名专业工作人员同时在线接听,实现了全年365天24小时无间断医保服务,打造出智能便捷、温馨高效的医保经办服务示范点。四是改造升级医保服务大厅,智能化、标准化和便利化显著提升。

13.全市医保经办练兵比武活动圆满落幕。今年,我局组织系列经办练兵比武活动,提高了医保经办人员专业能力、服务能力、落实能力,提升了医疗保障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工作经验被国家医保局《中国医疗保险》杂志和省医保局《医保工作简报》采纳,得到了国家局和省局的认可和好评。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项目实施时间为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由市财政拨款资金到位率达100%。主要用于困难群众医疗救助、长期照护保险补助、市属单位离休干部医药费报销、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补助、市属困难企业医疗保险费缴纳。各项目经费严格按照使用用途,专款专用。

(二) 项目过程情况

2023 年各项指标均达到年初制定目标,项目的成效均达到预期效果为规范项目资金管理我局根据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及相关医疗保障政策,对项目经费管理开支审批程序等都做了明确规定,确保做到专款专用。为使项目经费支出更加安全高效,我部门严格按照财政要求开展项目绩效事中监控,总结工作开展情况及项目执行情况,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确保项目按时、保质、保量执行完成。项目预算的开支严格遵守各项财经纪律及我局财务管理制度,没有出现任何超范围、超标准违规支付的问题。

(三) 项目产出情况

2023年基本支出情况如下:2023年医保局本级人员经费预算数为447.19万元,支出414.7万元,预算执行率92.73%,日常公用经费预算数为80.95万元,支出数69.3万元,预算执行率为85.6%。2023年唐山市医疗保障局(事业)人员经费预算数为261.09万元,支出245.4万元,预算执行率94%,日常公用经费预算数为21.8万元,支出数9.57万元,预算执行率为43.9%。2023年唐山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人员经费预算数为3289.3万元,支出3230.58万元,预算执行率98.21%,日常公用经费预算数为119.96万元,支出数118.44万元,预算执行率为98.73%。

2023年项目支出情况如下:2023年医保局本级共申请预算项目16个,合计金额817.45万元,实际使用预算金额为805.10万元,总预算执行率为98.49%。其中小专项共14个,合计金额139.45万元,实际使用预算金额为127.10万元,预算执行率为91.14%。大专项2个,合计金额678万元,实际使用预算金额为678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00%。

唐山市医疗保障局(事业)共申请预算项目4个,合计金额27.08万元,实际使用预算金额为23.42万元,总预算执行率为86.48%。其中小专项共4个,合计金额27.08万元,实际使用预算金额为23.42万元,预算执行率为86.48%。

2023年度医保中心共申请预算项目17个。合计金额为31142.69万元,实际使用预算金额为30593.87万元,总预算执行率为98.24%。其中小专项共14个,合计金额162.69万元,实际使用预算金额为154.87万元,预算执行率为95.19%。大专项3个,合计金额30980万元,实际使用预算金额为30439万元,预算执行率为98.25%。项目详细情况如下:

1、根据《关于流动就业人员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唐人社字〔2016〕96号)要求,流动就业人员医保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参保凭证、信息表等相关资料的邮寄费。

2、涉法涉诉调查费包括欠缴医疗保险费单位保费催缴,资产状况调查,申请法院扣押、查封,拍卖抵缴医疗保险费等相关工作及聘请律师费用,保障了单位业务正常开展。

3、对市本级离休人员就医医疗费用开展第三方审计,审计委托业务费以及加强基金内部审计监督管理,定期委托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对市本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基金收支管理进行专项审计的第三方审计委托业务费。

4、按照《河北省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纳入实施细则(试行)》(冀医保规〔2020〕4号)要求,经办机构原则上每季度组织一次定点纳入工作,按照公布条件、申请受理、资料审核、现场考察、专家评估、培训考试、协商谈判、公告结果等环节完成定点纳入工作,相关专家评估劳务费用。

5、印制唐山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生育)、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及补充保险政策流程宣传手册、医保政策问答手册、优化营商环境窗口服务一次性告知单等。   

6、为脱贫人口印制慢性病就医证。

7、市人才市场管理有限公司等单位管理的8万余人灵活就业人员增转至市医保中心受理业务,并进行档案管理,档案盒档案皮费用。

8、依据我市《唐山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管理办法》,完成本年度市本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慢(特)病认定专家鉴定工作,保证了参保群众方便快捷就医。

9、依据冀医政字〔2019〕28号文件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办法》的通知精神,我中心对定点医药机构履行协议情况的实地检查稽核,稽核各处对全市医保定点单位全面检查专项行动数次,保障了医保资金的安全高效使用。

10、市医保服务大厅19个窗口及自助打印机耗材等相关日常办公费用。

11、市医保内控管理制度要求,市本级组织全市开展内控检查,三年全覆盖。完成全市开展内控检查、组织赴异地学习调研、组织市内业务培训、接待省市调研及专项调研工作等相关租车费用。

12、市医保中心划归市医疗保障局后,办公及业务大厅地址仍为市民服务中心B区的人社综合服务中心,维修维护费独立核算。市医保中心办公用房48间,涉及空调维修清洗维护、门头每年刷漆清洗、房间隔断改造及电器、管件、照明、门窗维护及桌椅修缮等基础设施日常维修、维护费用。

13、2018年医疗保障局成立后,市医保中心为经办单位,业务处室26个,业务档案量非常大,已按规定设立档案室隔断,完成独立档案室。

14、市财政局按规定和预算安排,及时、足额拨付困难企业职工医疗保险费,无少拨、缓拨现象。我中心按政策规定要求,按月将财政补贴困难企业医保费及时抵扣入账,保障困难企业职工及时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确保困难企业职工病有所医。保障了困难企业职工基本生活,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15、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作为党和政府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很大程度上减轻了广大城乡居民的就医负担,起到了保障人民健康的作用,有效解决老百姓“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城乡居民基本医疗的实施与深入推进,给广大城乡居民带去了实惠和福音,从根本上改变了以往“小病拖、大病扛”的现象,有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的支助,使得城乡居民看得起病,有病敢就医。充分树立了政府的良好形象,切实把惠民政策转化为人民群众的健康福祉和获得感,对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16、按照冀办字【2003】32 号文件精神,依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和完善离休干部“两费”保证机制的实施意见》(唐办字【2003】88 号文件精神),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广大离休干部的关怀,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确保离休干部离休费按时足额和医药费按规定实报实销。市财政局按规定和预算安排,及时、足额拨付了市属企事业离休干部医疗费专项资金,无少拨、缓拨现象。我中心按政策规定要求,按月将应享受的市属企事业离休干部医疗保险待遇审核、报销、并及时拨付到定点医疗机构,保证了离休干部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保障了离休干部人员老有所养、生活稳定,离休干部人员对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的人文关怀感到满意。

(四)项目效益情况

项目预期目标全部达成,通过项目的实施,进一步促进了医 疗保障制度的顺利实施,建立健全了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有效 减轻了弱势群体的就医负担。医保信息化水平的提升,有效提高 了医保经办服务能力,提高了人民群众的满意度,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五 、绩效自评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局2023年度项目资金均能够严格按预算执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整体良好。但在制度建设和政策实施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以后应不断完善医疗保障制度,规范经办流程、待遇标准和资金管理,加强项目实施情况和预算执行情况跟踪检查,合理确定单位年度绩效目标,细化绩效指标,提高绩效自评科学化、准确化水平。

 

 

 

唐山市医疗保障

2024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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