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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度“惠唐保” 参保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13 16:2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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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有关保险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和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促进多层次医疗保障有序衔接,完善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积极发展商业医疗保险”的工作部署,根据《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唐山市惠民保险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唐政办字〔2021〕136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就做好我市2024年度“惠唐保”参保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保险性质及参保范围

“惠唐保”是根据唐山医疗状况和生活水平,专为唐山人民定制的普惠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由唐山市人民政府指导、多家保险公司组成共保体承保,以普惠价格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提供的大额医疗保障和健康服务,是对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充,是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组成部分。

1.凡在我市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均可以团体、家庭为单位或个人参加“惠唐保”。

2.凡工作或生活在我市的新市民,在唐山市以外地区参加了城镇职工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也可以家庭为单位参加“惠唐保”。

3.“惠唐保”不设年龄、性别、职业、既往病史、健康状况等限制,实行自愿参保。

二、保险特点及优惠政策

“惠唐保”具有保费低、保额高、保障全等特点,主要体现在:

1.保费低。每人每年129元,保障期一年。

2.保额高。赔付限额每年合计500万元,保障范围涵盖医保目录内和目录外。对医保范围内发生的住院及门诊慢(特)病医疗费用,起付线为15000元,超过起付线后在市内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发生的费用,非既往症人群报销80%(既往症人群报销40%),最高限额为100万元。对医保范围外发生的特定住院自费医疗费用,起付线为15500元,超过起付线后在市内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发生的费用,非既往症人群报销80%(既往症人群报销40%);在唐山市外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发生的责任费用,按65%纳入理赔范围,最高限额为150万元。此外,另有特定高额药品55种、特定罕见病药品4种、CAR-T治疗特定药品3种,报销限额分别为100万元、50万元和100万元。

3.参保人群无限制。凡参加我市基本医保人员和新市民均可自愿投保,不限年龄、性别、职业、既往病史、健康状况等,不设置观察期。对于普通商业保险一般不允许参保的既往症患者,“惠唐保”允许既往症患者参保并享受健康体50%的报销待遇。

4.家庭成员可共济。同一家庭保单内最多7人参保。家庭成员中任一人当年累计达到年免赔额后,其他家庭成员再住院发生的相对应责任费用可享受零免赔额。

5.提供多项健康服务类保障。将健康体检、日常购药、陪诊服务等纳入健康服务类保障范围,参保人员在签约医院健康体检、签约药店购药可享受打折优惠,在签约医院可享受免费视频问诊、特药配送、重疾门诊绿色通道协助等服务。

除上述特点外,参加“惠唐保”可享受如下政策优惠:

1.政府指导和行业监管。“惠唐保”实行政府指导、并由银保监机构予以监管,参保政策和理赔政策公开透明,可有效避免隐形条款等不当限制。

2.保障惠民保险属性。共保体承诺充分保障“惠唐保”的惠民属性,保证赔付率不低于总保费收入的80%以上。如果赔付率低于保费收入80%结余费用,会用于基金积累而不作为盈余分配。这样,参保患者待遇保障将更加充分。

3.理赔程序简单便捷。“惠唐保”与基本医保信息系统相衔接,实行便捷结算。开通网上理赔、上门理赔、视频理赔(直播间)等多种理赔渠道,快捷方便理赔。

4.允许职工个人帐户支付亲属人员费用。城镇职工可使用医保个人账户余额为亲属人员(父母、配偶、子女)缴纳“惠唐保”费用。

三、缴费时间和缴费渠道

2024年度“惠唐保”参保缴费时间为2023年11月10日至2024年1月31日。

参保缴费既可以线上缴纳,也可以线下团体参保缴费:

1.网络个人缴费渠道:登录“惠唐保”微信公众号,点击参保入口,可通过个账支付或微信支付两种方式在线购买“惠唐保”,并可自由选择以家庭或个人形式参保。

2.现场团体缴费渠道:团体客户可拨打“惠唐保”服务热线2868000,“惠唐保”专班将安排专人服务团体缴费工作。

四、参保工作安排

2024年度“惠唐保”参保缴费分三个阶段进行。

1.动员部署阶段(2023年11月15日前)

市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成立工作专班,明确责任分工,强化部署落实。专班设在市医疗保障局。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要广泛开展“惠唐保”参保宣传动员工作,全面提升群众知晓率和参与积极性。“惠唐保”共保体成员单位要组织专业人员与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主动对接,讲解参保政策、指导参保流程。

2.集中推进阶段(2023年11月15日至12月31日)

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全力推进“惠唐保”参保工作,共保体各单位要层层压实责任,发动力量,分析人员情况,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做好参保服务工作。鼓励以团体、家庭为单位参保,要力争在2023年12月31日前,全面完成单位职工(含退休人员)参保宣传工作,最大程度提升参保率和提高持续保障能力。要充分发挥乡镇(街道)、村(居)委会作用,共保体成员要结合社区代办员扎实推动城乡居民宣传发动工作,做到应保尽保。

3.总结提升阶段(2024年1月1日至31日)

要努力扩大参保覆盖面,2024年1月31日前做好团体参保查漏补缺工作,全力提高参保率。之后,对整体工作情况进行“回头看”,总结经验,查找不足,以利于做好今后工作。

五、保障措施

1.强化政策解读。各级新闻媒体和医保部门、共保体机构等要将“惠唐保”的功能与基本医疗保险的作用充分解读,主动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全面准确地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要畅通意见建议反馈渠道,利用各种机会引导全社会形成共同关心支持群众参加全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良好氛围,要如实客观地引导群众参加商业惠民补充保险。要认真充分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提前做好风险评估,相关部门要按各自职责做好宣传、引导等工作。

2.提升政策执行效果。认真落实市委专题协调会议精神,要将“惠唐保”打造成具有唐山特色、服务唐山群众的普惠型公益项目。要充分发挥“惠唐保”对基本医疗保障的补充保险作用,不断完善保障范围和保障内容。要引导和监管“惠唐保”共保体组成单位切实履行社会责任,践行将“惠唐保”作为普惠型公益项目的承诺。要切实压实共保体为机关、企事业单位、广大居民积极服务的主体责任,强化与各单位的协调沟通,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要切实做好理赔清算、监督管理和信息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惠唐保”依法合规运行。

3.加强参保联动机制。各级医保部门要充分发挥部门优势,积极组织共保体和相关单位建立完善“市、县、乡、村”四级参保机制。每县(市、区)医保局指定一名分管领导和联络员,负责本辖区“惠唐保”参保宣传、政策解读、监督服务等工作。各级各单位要至少设立一名代办员,通过数据共享、信息联络、优势互补、密切配合等方式,协助本区域职工和城乡居民做好“惠唐保”参保缴费、理赔服务等相关工作。要真诚服务、主动作为,提高参保便捷性和广泛知晓度,及时回应参保群众关切。

4.强化工作协调和督导检查。“惠唐保”制度是我市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有效遏制人民群众因病返贫致贫的重要制度。为全面维护群众权益,不断完善工作机制,保证“惠唐保”参保工作规范运行,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地参保工作推进情况进行不定时督导调度、分析通报,并将通报结果抄送属地人民政府。

“惠唐保”共保体各成员单位,要主动与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医疗保障等部门配合,对各级联络员进行“惠唐保”政策业务培训,指导做好服务工作。各县(市、区)医保部门要将分管领导和联络人员名单、所属单位代办员名单汇总后于11月10日前报送市“惠唐保”专班;市本级城乡居民参保单位代办员名单,经路南、路北、开平、古冶、高新五区医疗保障局汇总后报送;市本级城镇职工参保单位代办员名单,可直接报送市“惠唐保”专班。报送方式见附件。

“惠唐保”专班联系人:刘温哲,电话:18603251611。

“惠唐保”咨询电话:2868000、3323310、3323313


附件1:县(市、区)“惠唐保”参保工作联络登记表.doc

附件2: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惠唐保”参保代办员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