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开平、古冶分中心,各直属分局,市本级各定点医疗机构:
市政府16届第1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唐山市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实施办法》(唐政办字〔2022〕69号),该办法的出台,实现了我市医疗救助政策的全市统一。为进一步强化医疗保障救助工作,切实维护参保患者权益,现就做好市本级医疗救助异地手工报销及职工身份患者救助费用报销等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涉及人群
市本级医疗救助异地手工报销患者及职工身份患者。
二、提交材料
诊断证明、发票、费用明细、身份证明(证件)、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本人)。
三、流程分工
1.市本级需要报销医疗救助费用的患者,按照参保地行政区划,路南区、路北区的将相关报销材料交到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开平区的交到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开平分中心,古冶区的交到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古冶分中心。
2.收到报销材料后,相关经办机构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材料审核及待遇核算,并将审核结果转医疗保障直属分局复核。
3.各医疗保障直属分局复核无误后,协商属地民政、财政部门给予报销,由属地财政部门进行救助资金的审批拨付。同时各医疗保障直属分局将办理进度通知患者或家属。
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地 址:路南区丹凤路12号市民服务中心
电 话:2806103、2806090
医疗保险开平分中心
地 址:唐山市开平区中兴道一号(开平区行政审批局三
层医保中心)
电 话:13930511525
医疗保险古冶分中心
地 址:古冶区爱民路与震兴道交叉口北侧古冶区人社局
南楼一层
电 话:13400450245
唐山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