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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医疗保障局 关于转发《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年终结转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27 09:4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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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医保函〔2021〕98号  

 

唐山市医疗保障局

关于转发《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年终结转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医疗保障局(部门),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现将《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年终结转有关工作的通知》(冀医保函(〔2021〕138 号)转发给你们,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停网时间

2021年12月31日19时至2022年1月4日7时,全市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停止定点医药机构网络服务,按全省统一部署开展年终计息结转工作。停网期间,定点医药机构结算和经办机构零星报销业务暂停办理,请将停机事宜通知辖区内定点医药机构和广大群众,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合理引导舆情。

二、相关要求

(一)12月27日前,市待遇保障处牵头,完成2022年度医保实施新政策的梳理工作,确认业务实现需求和生效时间,唐山运维服务商做好新政策配置及参数调整。

(二)12月27日前,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负责确定职工个人帐户历年 、上年、本年个人帐户计息利率,由唐山运维服务商做好历年 、上年、本年个人帐户核实和计息政策的配置。

(三)12月31日期前,市医药服务处负责组织新版药品目录贯标工作,唐山运维服务商负责导入系统等工作。

(四)12月31日前,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医疗保障局(部门),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组织完成本辖区定点医药机构在院患者跨年度出院结算和年终结算,唐山运维服务商做好年终结算和出院结算政策配置。生育住院和离休人员只做出院结算。

(五)2022年1月1日-4日7时期间,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医疗保障局(部门),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要安排专人负责配合省、市进行年终结转,31日前将负责人和联系方式报市局信息办。

三、复网时间

2022年1月4日7时后,按照全省统一安排,陆续开通我市定点医药机构医疗保障网络服务,唐山运维服务商和信息办监测结算和系统运行情况,并适时开启医疗保障其它业务服务。

如因网络等技术原因延期复网,将在唐山市医疗保障局网站公示公告栏目中发布,届时请及时关注。

  附:《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年终结转有关工作的通知》(冀医保函(〔2021〕138 号)

  信息办联系人:    张庆林  曹静波2819809

  运维服务商电话:  尹华贵   18080975773


        唐山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12月25日


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年终结转有关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