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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即将推出政府指导的惠民保险(惠唐保)
发布时间:2021-12-14 14:5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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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政府十六届第七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唐山市惠民保险指导意见(试行)》。唐山惠民保险(惠唐保)的推出旨在解决我市参保人员医保范围内自付费用和医保范围外自费费用,有效解决患有癌症等重大疾病参保人员的用药难题。引导商业保险机构为参保人员提供低门槛、广覆盖、强衔接的普惠型商业健康保险产品供给,破解群众看病贵问题,保障人民健康,促进共同富裕,助力乡村振兴。

唐山惠民保险(惠唐保)即城市定制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是由政府指导、保险公司承保、面向基本医保参保人员的普惠型商业健康保险,是对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充,是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组成部分。唐山惠民保险(惠唐保)保费低、保额高,不设置年龄、职业、健康状况、既往病史等前置条件,以保大病、保重病为主,适当兼顾新技术、新疗法、新药品及健康管理等项目,顺畅衔接基本医疗保险和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凡参加我市基本医疗保险的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均可自愿参保,既往症患者可参保可报销。

唐山惠民保险(惠唐保)与目前市场在售的其他惠民类保险不同,它是一款由政府指导,介于基本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之间,符合唐山实际的专属惠民保险产品。唐山惠民保险(惠唐保)保费赔付率控制在80%以上,如有结余,滚存下一年度用于以丰补谦,承保保险公司不能用于盈余分配。《唐山市惠民保险指导意见(试行)》还规定了以下优惠政策:

一、允许个人账户支付。我市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可利用个人账户资金历年结余为本人及参加唐山市基本医疗保险的其他家庭成员购买惠民保险,每人最多购买7份。

二、实行一站式结算。市医疗保障局积极协助承保保险公司完善惠民保险与医疗保险联动经办管理模式,加强与医保结算系统对接,实现“一站式”结算,提高理赔服务效率。

三、鼓励集体购买。鼓励用人单位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为职工和居民购买惠民保险。企业为全体员工购买惠民保险的费用,可按有关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