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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安市开始实行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 便民新政策
发布时间:2022-06-30 16: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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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迁安市医疗保障局在唐山市局的大力支持下,在全市41家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的结算系统中配置了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模块,开始实施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新政策。

一是系统自动识别救助对象。由工作人员全面梳理我市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成员、纳入监测范围内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等4类医疗救助对象,在国家医保信息系统中作出特殊标识,实现不同救助对象报销比例自动控制。

二是医疗救助费用保障范围。主要覆盖救助对象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住院费用、因慢性病需长期服药或患重特大疾病需长期门诊治疗的费用。

三是医疗救助水平规范统一。将医疗救助划分为普通医疗救助和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普通医疗救助:对救助对象在年度救助限额5万元内按照不低于67%的比例给予分类救助,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不设起付标准;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对规范转诊且在省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救助对象,经“三重制度”(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综合保障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仍然较重的,给予倾斜救助。对超过救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5万以上的自付医疗费用,对超出部分按不低于70%的比例分类救助,年度累计救助限额最高不超过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