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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医疗保障局关于优化失能评估结论送达流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8-01 08:4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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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医疗保障局(部门),局属各分局,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市长期护理保险服务中心,各定点服务机构:

为进一步优化长期护理保险评估结论送达流程,采用多种便捷、高效的送达方式提高送达效率,减少参保人负担,根据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期护理保险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文件,现将评估结论送达方式通知如下:

一、线上送达

1、短信告知:评估结论以短信形式发送至申请时委托人填写的手机号码中。

2、APP推送:通过手机APP客户端申请评估的委托人,评估结论可在完成评估后的10个工作日内查询结论,经评定符合重度失能的参保人可通过“太照护”APP下载打印。

二、线下领取

1、自主领取

委托人持申请人社保卡及本人身份证,自主到所属参保地的长护险经办柜台领取,申请人未在所属参保地居住的,可就近长护险经办柜台领取重度失能评估结论;

2、定点服务机构代领

委托人同意授权的情况下,由申请长护失能评估时填写的“委托人所属护理机构”持授权委托书申请人本人身份证至申请人所属参保地的长护险经办柜台代为领取。

三、邮政快递送达

委托人要求以邮政邮寄的形式送达评估结论书的,各柜台受理人员需按照委托人提供的地址进行邮寄。

 


 

                             唐山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