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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出台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设置布局计划
发布时间:2022-06-28 16: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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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保障参保人员的合理就医购药需求,近日,唐山市出台了《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设置布局计划》,按照“技术好、服务优、价格低、布局合理、分类纳入”的原则,力争用3-4年的时间,构建全市总量平衡、布局合理、类型多样、运行健康、管理高效的定点医药机构网络体系,更好地发挥医药机构定点设置对医疗资源配置和使用的调节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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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1年以来,唐山市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体系为基础,结合城市功能定位,逐步构建了“广覆盖、保基本、可持续、公平与效率相结合、权利与义务相对等、保障水平与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多层次全民医疗保障体系。同时顺应医疗服务体系的逐步健全,有序推进医药机构医保定点工作,已初步形成遍及城乡、覆盖全体参保人员的定点医药机构服务网络,总体上满足了参保人员基本医疗服务需求。

《布局计划》充分贯彻国家、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地方医疗保障定点设置现状、基金运行情况、常住人口增长率等因素,按照公平可及、统筹规划、总量适度、科学布局、协调发展、鼓励社会办医等原则,合理设定准入和约束条件,最大限度地满足广大参保人员不同层次的医疗健康需求。一是合理布局。以城市格局变化、行政区划设置、城乡分布特点、人群密度差异及区域卫生规划为参数,打造十五分钟健康服务圈,实现参保人员步行10-15分钟可到达定点医药机构。二是择优定点。在合理布局的基础上,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鼓励医药机构在质量、价格、费用等方面进行竞争。根据区域内医药机构设置现状,分为无定点、定点相对不足和定点相对饱和三类情况分别确定定点原则,具体择优条件通过定点纳入细则予以明确。三是优化配置。以人口统计数据为依据对辖区定点医药机构数量设定控制数,实行总量控制、动态调整,明确5类可以动态调整部分定点医药机构和5类不得新增定点医药机构的具体情形,以大数据测算为依据制定年度布局计划,逐步优化平衡定点医药机构资源,更好地满足参保人合理就医购药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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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局计划》的出台,将逐步改善定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小而散”的布局现状,有效缓解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医保基金支出压力,不断加强和均衡优质医疗资源配置,规范引导社会办医,推动全市医疗保障事业良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