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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长期照护保险重新评定人员失能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23-01-03 16:4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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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01月03日

根据《唐山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完善长期照护保险相关工作的通知》(唐医保字〔2022〕7号)文件规定,现将长期照护保险重度失能人员重新评定失能等级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01月03日到 2023年01月09日止。名单如下:

序号

姓名

身份证

参保区域

失能状态

1

张贵兰

130230********2747

曹妃甸区

重度失能

2

刘彦芝

130230********2725

曹妃甸区

重度失能

3

赵发芝

130230********2725

曹妃甸区

重度失能

4

李氏

130230********2723

曹妃甸区

重度失能

5

张凤锦

130230********2729

曹妃甸区

非重度失能

6

柴淑荣

130230********2722

曹妃甸区

非重度失能

7

张淑凤

130230********2728

曹妃甸区

非重度失能

8

牛凤英

130230********2724

曹妃甸区

非重度失能

9

郑义芝

130230********2348

曹妃甸区

非重度失能

10

彭秀荣

130230********0320

曹妃甸区

非重度失能

11

杨树义

130230********2712

曹妃甸区

非重度失能

对评估结论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唐山市长期照护保险服务中心反映。(地址:唐山市路南区新华西道72号,电话:5908000)

为便于调查核实,鼓励实名反映问题,并提供联系方式,长护中心将按有关规定做好反映人的信息保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