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单号:2507105760118943
事件描述:5月份离职,6月份职工医保中断。7月份按照灵活就业身份参加医保,那么6月份中断一个月可以补交吗,怎么补。不补交的话是否影响医保待遇?
答复意见:接到反映人反映的问题后,我局高度重视,医保中心工作人员于2025年7月11日回访反映人,按照唐政发〔2023〕1号文件第二十四条规定,灵活就业参保人员未按时足额缴纳职工医保费的,从欠缴次月起暂停享受医保待遇。中断缴费3个月(含3个月)以内的,按规定补足欠缴期间职工医保费后即可恢复享受医保待遇,中断缴费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可按规定予以支付;中断缴费超过3个月(不含)的,续保缴费时可自行选择是否补缴中断期间的职工医保费,从续保缴费之月起连续缴费满3个月后享受医保待遇,中断缴费及待遇等待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不予支付。如需办理需要到南湖市民服务中心进行登记办理。反映人表示理解知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