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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南区所在公司锦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产假是158天,社保局按照98天给予的补贴。要求按照158天发放补贴,公司地址:路南区南新西道7-21号,希望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发布时间:2024-12-09 11:19:03
字号:【      】


工单号:202411292188026


事件描述:路南区某公司,产假是158天,社保局按照98天给予的补贴。要求按照158天发放补贴,希望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答复意见:反映人您好,收到您反映的问题后,我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予以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根据唐政发〔20231 唐山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 第六章 个人待遇支付标准 1.符合法律法规生育子女的,享受158天生育津贴; 2.属于下列情况的,增加生育津贴:(1)剖宫产、人工干预分娩的,增加15天生育津贴;(2)生育津贴的计算: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以生育津贴天数。此人为剖宫产,享受173天生育津贴已于202411月审核完成并发放。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